周易哲学解读_《周易大发现》(六十五)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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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易大发现》(六十五) (第3/5页)

易传》也是被尊为儒家的经书之一。故引用《易传》,正是以"经"解"经"的方针。

    唐代人是不曾见过先秦佚文《易传·要》里孔子发出强有力的理性易学之声。

    这种疏《周易》的方法,如何能够成为帝国学子们科举入仕的教课书呢?学子们能看懂对一句爻辞里几个字,而疏解出上千字内容吗?让帝国的科举入仕去读圣贤之书的学子们何言以堪呢?

    接下来我们再看《周易正义》对《乾》第二爻做出的"疏",因第二爻辞本有王弼做过的"注",孔颖达编《周易正义》时,是以王弼注《周易》为蓝本,不但对"经"进行疏证,而且对"注"也进行了疏证。

    “九二:见龙在田,利见大人。

    (注)出潜离隐,故曰“见龙”,处于地上,故曰“在田”。德施周普,居中不偏,虽非君位,君之德也。初则不彰,三则“乾乾”,四则“或跃”,上则过亢。“利见大人”,唯二、五焉。

    [疏]“九二”至“利见大人”。○正义曰:阳处二位,故曰“九二”。阳气发见,故曰“见龙”。田是地上可营为有益之处,阳气发在地上,故曰“在田”。且一之与二,俱为地道,二在一上,所以称“田”。“见龙在田”,是自然之象。“利见大人”,以人事讬之,言龙见在田之时,犹似圣人久潜稍出,虽非君位而有君德,故天下众庶利见九二之“大人”。故先儒云:若夫子教于洙泗,利益天下,有人君之德,故称“大人”。案:《文言》云:“九二德博而化。”又云:“君德也。”王辅嗣注云:“虽非君位,君之德也。”是九二有人君之德,所以称“大人”也。辅嗣又云:“利见大人,唯二五焉。”是二之与五,俱是“大人”,为天下所“利见”也。而褚氏、张氏同郑康成之说,皆以为九二利见九五之大人,其义非也。且“大人”之云,不专在九五与九二,故《讼卦》云:“利见大人。”又《蹇卦》:“利见大人。”此“大人”之文,施处广矣,故辅嗣注谓九二也。是“大人”非专九五。

    ○注“处于地上”至“唯二五焉”。

    ○正义曰:“处于地上,故曰在田”者,先儒以为重卦之时,重于上下两体,故初与四相应,二与五相应,三与上相应。是上下两体,论天地人各别,但《易》含万象,为例非一。及其六位,则一、二为地道,三、四为人道,五、上为天道。二在一上,是九二处其地上,所田食之处,唯在地上,所以称“田”也。观辅嗣之注意,唯取地上称田,诸儒更广而称之,言田之耕稼利益,及于万物,盈满有益于人,犹若圣人益于万物,故称“田”也……但《易》论象,复、临二卦,既有群阴见象于上,即须论卦之象义,各自为文。此乾卦初九、九二,只论居位一爻,无群阴见象,故但自明当爻之地,为此与临、复不同。”退出转码页面,请下载app爱读小说阅读最新章节。

    《周易正义》在编排对《周易》注疏上,唯对《乾》卦编排上是把解释其卦爻辞的《易传》里的《彖》与《象》排在卦爻辞的最后面,并不是混编在卦辞后和每爻后。为何这种编排法?是按王弼注的这种排法。为何王弼是这样?可能是先把属《易传》解释《周易》的话按排在卦爻辞最后,先注解每卦里的卦爻辞后,再集中注释属解释卦爻的《易传》里文。但从第二卦起又把属《易传》里解释卦爻的《彖》、《象》文混编排到卦辞与每爻辞后面。也许王弼没来得及更改《乾》里的排法就去世了,就这样出现两种不同的编排格式传至唐朝被孔颖达编疏《周易正义》所遵循了。

    从对《乾》里的第二爻,王弼的解释,是对"见龙"到"在田"的解释,也是从爻位上说的,并引出“德施周普,居中不偏,虽非君位,君之德也”的儒家道德之说。王弼的注释简捷不繁杂,并排斥"汉象数易学"。而《周易正义》对王了弼注却是个繁杂无序,一小段话却用上千字去疏解,并用的是汉象数去解说。

    孔颖达而对这一爻里的爻画和爻辞进行的"疏",自然是从阴阳说起,再联系出对"爻辞"的一番说法。其中,不忘引用《易传》里的诸种说法,但能否理解了“见龙在田,利见大人”这句话吗?

    孔颖达在对王弼"注"的解释上,又进行了解释(疏)。即对“处于地上至唯二五焉”的“正义曰”内容。是通过"汉象数"说无疑,用汉象数说里的"卦体、爻位、十二月卦"等论说,再引出不伦不类的所谓儒家之说。这种"疏"王弼"注",并引用"汉象数"去说,本不与王弼的易学思想相符合。

    孔颖达疏证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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