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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种一看到就心咚咚狂跳的感觉,但却还是会为他感到心疼。    似乎永远都无法做到对这个人无动于衷。    之前跳过一次的坑现在居然还跃跃欲试地想要跳第二次?    陆重最不能接受的就是,自己居然这么傻逼?    他站着的阳台正对着小区花园,楼下一串小孩子在玩耍,跑着尖叫着,还有大人呵斥的声音,窗户右上角不知什么时候有了一个鸟窝,归巢的鸟儿也正叽叽喳喳叫个不停。    一切一切混在陆重的耳朵里成为一副热闹的尘世图卷,他的心也慢慢跟着静下来。    在害怕什么呢?    不过一个爱得太多,一个爱得太少,一个只求朝朝暮暮,另一个却望着天荒地老。    红尘俗世爱恨纠缠不过如此。    陆重手里的烟还剩下最后一口,他把烟头按灭在刚刚喝完的啤酒罐,扔到脚边的垃圾桶。    他并不想跟林锦一定有什么天长地久,甚至只是这么一想都因为太遥远而让人感觉荒唐,他的心仍然是自己的,再也不会像之前那样恨不得蹦出胸腔给一个人瞧一瞧,既然不知道该做什么,那就顺其自然吧。    不是放过谁,而是放过自己。    万一,要是,假如,最不济,之前的结局再来一遍,好像,似乎,也能撑得住。    那,就这样吧。    林锦敏锐的感觉到了陆重的变化,他在有一天跟陆重分食完一个石榴后,试探性地约陆重第二天晚上一起跑步,陆重想了想居然答应了。    他一时愣了,然后再也忍不住咧开嘴笑出来,即使有一点刚升起的淡淡疑惑也马上被浓重的喜悦冲到脑后,再不见踪迹。    第七十六章    林锦毕竟不是白长了个脑子,睡了一觉过后便觉着不对,这转变太快了,快得让他有点惶恐。    不过任他猜破了脑袋也猜不到原因,索性也不想了,反正慢慢来,有松动总比之前动不动就逃到十万八千里要好。    所以第二天,他打扮得精神抖擞出现在陆重家楼下,约好的晚上八点,到的时候陆重也正好下楼。    两人同样的运动装扮,林锦一身灰,陆重一身黑,林锦后悔,早知道他应该也穿黑色那套来着。    他们沿着河边跑了几步,陆重蹲下重新系了遍鞋带,站起来后说:“我们比赛吧!看谁先到时光一号雕像那里。”    林锦买的房子就在时光一号二期,那是个专做别墅的楼盘,最近卖得很火,差不多是现在崔塘的地标。    “行啊,赢了奖品是什么?”    陆重眤他一眼,“奖品?什么都行啊,我让你先跑五分钟。”    林锦的脸刷地黑了,这也太看不起人了,虽然他知道陆重体质是很好,但他也是常年健身不辍的好吗!    恨恨道:“你别后悔,我赢了奖品就我说了算。”    陆重煞有介事地点头,“你说了算。”    喊了一二三开始,林锦马上拔脚向前冲,一会儿便不见身影,陆重拿出手机等了五分钟,然后像箭一样冲了出去。    如果林锦看到这一幕肯定不会再嘴硬,这比什么比啊,简直吊打。    就在林锦隐约能看到时光一号大门口那个踮着脚起舞的女人雕像时,一个人从他身边跑过,带起一阵风,他瞬间走神,一看,果然是陆重,正回头看他冲他笑呢,露着一口大白牙。    林锦其实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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