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一章 青梅竹马  (第2/2页)
士啊?披头士怎么有意思了?”宣适都才刚刚听说有这么个乐队。    “披头士可以披头上啊,像头纱一样……我要是和阿适结婚,我披白色的头纱。”    宣适被整得哭笑不得。    “阿适怎么笑的这么开心,你是不是也期待阿诺披着头纱做你的新娘?”    六岁,还是可以童言无忌的年龄。    宣适没把这个当回事。    程诺应该也不会。    她要是忘记了还好,忘不掉的话,长大了之后,只会社死。    据说,女孩子最想家人的年龄有两个。    一个六岁上小学之前,一个二十九岁奔三之前。    宣适那时候也还是个小孩子。    十岁的他,不肯定可能把这样的话当真。    宣适的身上,有贵公子的气质。    长得又像漫画里的男主角。    在加上成绩好,在人群之中,原本就很耀眼。    他对小姑娘们的花痴,早就习以为常。    别的不说,就过去的这一年,爸爸妈妈的朋友圈里面,至少有四个小姑娘,说过长大以后要嫁给他一类的话。    这还没有算上学校里面,那些对他想入非非的女同学。    一直到这个时候,宣适的人生都可谓得天独厚。    可惜,好景不长。    一场大火,带走了宣适的家,和他所有的至亲。    那是一桩纵火桉,宣适也是纵火犯的目标之一。    着火的那一天,宣适教了一晚上,都没能让程诺明白5 6为什么等于11。    宣适准备和爸爸妈妈回去的时候,程诺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地拖着宣适,再三保证:“明天睡醒再教一遍,肯定能学会!”    程诺哭得过于伤心,宣适的爸爸妈妈只好让儿子暂且留下。    宣适这才得以幸免于难。    一夜之间,他没有了家,更没有了家人。    事发之后,宣适并没有直接沦落到无家可归的地步。    别的不说,爸爸妈妈至少给他留下了另外三处房产,都是极具投资价值的好地段,好小区。    问题在于,宣适当时还不到十岁。    一直以来,都是个被保护得很好的小少爷。    他不懂人间疾苦,不知道接下来要做什么。    从法律的角度来说,他家是遭人纵火,不需要赔偿因为火灾导致的邻居的损失的。    但是,纵火的人已经进去了,且一无所有。    蒙受了损失的邻居,直接闹到了宣适爸爸妈妈的葬礼上。    火灾发生的时候,楼上的这户没人在家。    除了房子本身的损失,宣适家的大火,还烧掉了邻居家里的好几幅画。    每一幅都是花了好几百万拍卖来的,还没算收藏了十年的溢价。    为了房产,上赶着想要收养宣适的亲戚一看,三套房子加起来,还没有楼上一家人要求的赔偿金额高。    这也使得十岁的宣适小朋友,直接从香饽饽变成了烫手的山芋。    程诺在这个时候出现了,他拉着宣适的手,和他说,。    程诺的爸爸妈妈其实也不想招惹这些是非。    奈何程诺异常坚持。    为了让宣适留下,程诺绝食了整整三天。    宣适算得上一夜长大。    他需要面对的事情有很多。    凌驾于所有的事情之上的,是好好保护程诺。    这是宣适幸福童年的终点,也是他武力值的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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