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哲学解读_《周易集解》易说批判(二)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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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易集解》易说批判(二) (第5/5页)

一是引用唐代崔觐对此爻辞的注释,即“言君子进德修业,欲及于时。犹龙自试跃天,疑而处渊。上下进退,非邪离群。故"无咎"”。这种注释,就被后世认为的“义理派”。这理的注释却不杂“象数”内容,但若想从被认为的“义理派”注释中看得明白《周易》也是不可能的。虽然所谓的“易理派”对今本《周易》里某些文辞注释的很到位,并不背离原意。但从对《周易》通篇文章思想含义注释上,即使所谓的“义理派”,依然是把《周易》注释的支离玻碎,无法让人整体看明白《周易》是什么,否则今天易学家们也不会统一口径似的说“周易原本是算卦的”(即卜筮之辞”)。

    二是引用干宝的注释,干宝依然是用“汉象数”注释方法。运用汉象数里阴阳、月建、爻数、纳甲干支,并加杂着爻辞文字,而浮想联翩,天马行空的阐释出一番封建圣人之道。

    第六是对所谓第五爻辞“飞龙在天,利见大人”,所引三家的注释。即郑玄曰;虞翻曰;干宝曰。这三家的注释,都应归后世的的“象数派”,以“象数”去解释“飞龙在天,利见大人”这句话的。

    再看这三家的说法,“郑玄曰:五于三才为天道。天者,清明无形,而龙在焉,飞之象也。

    虞翻曰:谓四已变,则五体离。离为飞,五在天,故“飞龙在天,利见大人”也。谓若庖牺观象于天,造作八卦,备物致用,以利天下,故曰“飞龙在天”。天下之所利见也。

    干宝曰:阳在九五,三月之时,自夬来也。五在天位,故曰"飞龙"。此武王克纣正位之爻也。圣功既就,万物既睹,故曰"利见大人"矣。”

    通过这三家对“飞龙在天,利见大人”的注释,真是浮想联翩,天马行空般的注释,谁能想到这一个爻题(九五)和八个字里蕴含着那么大的内容,这就是“象数理”注释法。

    第七是对“上九:亢龙有悔”的注释引用,即对两家的引用,还有编者的案析。

    首引三国时期魏国人王肃(出生略早与王弼)的注释,“穷高曰亢。知进忘退,故"悔"也。”

    这王肃的注释不杂“象数”,单从字意上注释,却符合此文句的本义。若真正抛开卦爻象数,从今本《周易》文辞去研究注释,才能得出《周易》一书的真本义,可以“象数”去注释今本《周易》积重难返,世人又无揭示今本《周易》卦爻格式的历史演变,自然历史上也没有人能一以贯之的《周易》进行整体哲学思想上的揭示,都是支离玻碎。

    次引干宝的注释,看干宝说法,是用“汉象数”引申出的一番圣人道理,这就是我们命名的“象数理”注释派。干宝的注释与王肃的注释无法比拟。

    而李鼎祚的补充,即“案:以人事明之,若桀放于南巢,汤有惭德,斯类是也”的说法,可归“义理派”,以史注释此爻辞内容。

    《乾》卦最后是对“用九:见群龙无首,吉”的引用,只引南朝齐人刘瓛一家的注释。即“刘瓛曰:总六爻纯阳之义,故曰"用九"也。王弼曰:九,天之德也。能用天德,乃见群龙之义焉。夫以刚健而居人之首,则物之所不与也。以柔顺而为不正,则佞邪之道也。故乾吉在无首,坤利在永贞矣。”

    刘瓛依然是“象数理”注释法,帝制里易学者都可归为“象数理”释法,即注释时,既用象数又结合文字义理的方法,只是运用象数熟重熟轻而已,就像刘瓛这样,象数里有义理,是归为“象数派”,还是“义理派”?无论帝制里的象数与义理的注释法都无助于对《周易》真实思想内涵的把握。但所谓的“义理派”(轻象数而重义理)却比“象数派”在注释今本《周易》,并不使今本《周易》滑向更神秘的地带,这一点相对于“象数派”,是有进步意义的。

    以上通过唐代李鼎祚汇编引用汉唐诸家对今本《周易·乾》卦内容的注释来看,即有所谓的“义理派”和“象数派”的注释,无论那派注释均无法对今本《周易·乾》卦爻辞内容的整体理解,到底《乾》说的是什么,说是卜筮(算卦)的又不像,其注释内容又含着天道、圣人、君子思想,若说是哲学思想吧,可注释上是乱七八糟,没有个中心内涵。这正是今本《周易》的卦爻格式,而导致学术上的混乱现象。周易归来的周易哲学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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