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哲学解读_《周易大发现》(七十三)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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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易大发现》(七十三) (第4/7页)

易》的“经”文。

    《周易》的性质,历来颇有争论。主要的分歧是:或以为是筮书,或以为是哲学著作。这一问题牵涉到对《周易》经传大义的认识,由此这里亦分经传两部分试作探讨。

    显然《周易》的卦形,卦爻辞创成之后,其最突出的效用是占筮。……根据上文对六十四六十四卦哲学意义的简单分析,我们认为《周易》的占筮,仅仅是古人对六十四卦义理的方面运用,《周易》的象征,是其书哲学内容的基本表现形式,而贯穿全书的反映事物对立、运动、变化规律的思想,则是六十四卦哲学的根本核心,因此《周易》的‘经’部分,虽以占筮为表,实以哲学为里,应当视为一部独具体系的哲学著作。”(《周易译注》“前言”黄寿祺、张善文译注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版)

    再看黄寿祺的《周易译注》对《乾》“用九(1),见群龙无首吉(2)”的注释:“[注释]:(1)用九,这是指明《周易》哲学以‘变’为主的一方面特点。《易》筮过程中,凡筮得阳爻,其数或‘七’,或‘九’。‘九’可变,‘七’不变,故《周易》筮法原则是阳爻用‘九’,不用‘七’,意即占其‘变爻’,若筮得六爻均‘九’时,即以‘用九’辞为占……。”

    黄先生一面讲《周易》筮法,一面又说《周易》哲学以“变”为主的一方面特点。这种悖论就是一面看到今本《周易》的“六·九”卦爻形式,一面又看到这卦爻结构形式里面所谓占辞所包含有的哲学思想,因无法将这种形式与内容的历史成因揭示清楚,就来个亦筮亦理的阐述。在阐释算卦书的筮法,又加杂着“哲学”的说法,也就出现了今天对今本《周易》的悖论说法。

    高亨也是一位有名的学者,又是一位有名的易学家。其《周易古经今注》写于1940年,重订于1963年,分“通说”和“注释”。“注释”部分又经过1981年重修,到1982年中华书局出版。

    《周易古经今注》“旧序”里说:“《周易》古经是因古人迷信而产生的一部筮书,筮就是算卦。古代算卦,一般是巫史的职务,巫史们在给人算卦的时候。根据某卦爻的象数来断定吉凶,当然有些与事实偶然巧合的地方,这就是他们的经验。他们把一些经验记在某卦某爻的下面,逐渐积累,成为零星的片段了筮书,到了西周初年才有人加以补充编订。《周易》古经至此才告完成。”(《周易古经今注》重订本中华书局高亨著1984年版)

    这说明高亨先生把《周易》定性为筮卜之书了。但高亨又不像黄寿祺等说的那样《周易》卜筮是表,而哲学是里。而高亨并没有认为《周易》有哲学的思想,可高先生既然认为"古人迷信而产生的一部筮书,筮就是算卦",即《周易》是筮卜书,又何必那么兴趣的去研究,还注释那些认为的“筮卜辞”又有何目的呢?难道是发扬算卦之术吗?但有一点表现了高亨的现代人的思想意识,认为是古人迷信产生的算卦书。这说法若能分清用于八卦算卦上,无疑是正确的,但把《周易》说成是算卦书则是错误的。

    高亨同李镜池那样是坚定认为《周易》是卜筮之书。《周易古经今注》“旧序”里又说:“讲《周易》固然不能抹煞象数,然而总是讲不圆满,反而使人迷乱。”既然认为《周易》离不开象数,就别怕讲不圆满,本身把《周易》说成有象数就是以讹传讹。

    高亨在《周易筮法新考》里说:“《周易》筮法,最初可能仅用六十四卦以筮。当斯时仅有六十四占。其后并用三百八十四爻以筮。当斯时则有四百四十八占。又后增入《乾》之‘用九’,《坤》之‘用六’。当斯时则有四百五十占;东周时代之《周易》即四百五十占筮书也。”

    高亨的这种说法同是张冠李戴,应改为《八卦筮术新考证》,这种说法也许能成立。高亨把史巫给《周易》一书阉割成占筮辞来用,高先生也跟着以讹传讹的论述。高亨把《周易》分解,六十四卦占,加三百八十四爻占,再加上“用九”、“用六”,共计四百五十占。这是高亨筮法的新考说。既然认为《周易》是卜筮,就应学胡适先生那种精神,就不涉及《周易》,其讲先秦哲学从认为的“老子”哲学讲起。讲一部被认为是筮书的《周易》,有什么意义呢?除非认为筮卜能卜问人的吉凶前程,才去研究与考证的。而高亨先生既认为《周易》是占筮的,又从筮法上去考证,不知做这种学问有何意义。因为高亨不同于现代的算卦“大师”们编写的算卦书,是讲如何算卦的,是有明确的目的。而高亨写《周易古经今注》的目的是何呢?只因高先生也不是从批判筮卜的角度去考辨筮卜,既然目的不是批判那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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