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大发现》(二十一) (第4/5页)
“六联体”符号里的某个符号,这就出现的筮例如"《观》之《否》曰"的说法。《否》本是《周易》里的一篇名称,又是《观》篇里一个“繇题”题目名称。不过用春秋《周易》文本卜筮,在起筮时出现“变数”也只能在每篇里的六个“繇题”符号看变化,这样就很受限制,若变出六个符号以外的符号就无法适应,故在《左传》的筮列中出现只有两种用《周易》里文辞当占辞使用,一是用“题目辞”(后改成“卦辞”)来批断人事吉凶,另一是“繇辞"(后改称为"爻辞")。因为"春秋《周易》文本这种结构还不适应所谓的“变卦”算法。故到帝制时期把春秋《周易》文本,又篡改“六爻”式文本,为的是好起卦,算卦时不但看“主卦”或要看“变卦”,两卦结合来附会,联想人事上的吉凶。 由《左传》里所记,春秋时期史巫运用春秋《周易》文本(即“繇式”《周易》文本),用蓍草按“大衍之数”筮法,一样的起出六十四卦的某卦,以及这个卦符号里的某一“繇辞”来。不否认春秋《周易》文本,已是巫史将《周易》原创文本改造成筮卜的结构形式。即把《周易》里的文辞改编成筮卜的繇辞形式了。春秋《周易》文本在巫史手里一样的可按“大衍之数”的说法起出卦来,因为《左传》里记载的筮例不单单只是以春秋《周易》文本进行的筮例,而是有春秋《周易》文本以外的卦书筮之的筮例。但都是离不开那套“六联体”符号,所以以“六十四个不相同的六联体符号变成卜筮工具邢挂进去筮辞,变成六十四卦,都可以“大衍之数”说法,即通过“三”“六”十八变,而得出六十四卦中某一卦,以及某卦里的某一繇辞来。 我们就以《左传》里的第一筮例来演示在春秋时期是如何得出此卦,又是如何得出“观之否曰:观国之光,利用宾于王”这句繇辞的。 首先是用蓍草来起筮(后称卦),前面已讲过的推演方法,是要通过“三”、“六”十八变求出一卦,在揲蓍过程中(即三、六,十八变)得出六个数字:如 “七、七、八、六、八、八”。在通过对这些数字按规定转换成“六联体”符号(在春秋“六联体”符号组合的两个基础符号之一的写法还不是后来的“--”这种写法,类似是“∧”这种写法),就得出一个“六联体”符号来,也就知道是繇式《周易》里的那一个符号和名称内容了,即后来所谓的某一卦了。 具体的操作是这样的: 第一步,通过揲蓍(经过“三”、“六”十八变的推“衍”)所推演出的这个数字,再把这数字转换成“画符号”,假若按成卦法则规定,奇数转为“—”符号,偶数转为“∧”(后来写作“――”)符号。就有揲蓍推演出的六个数字变出一个“六联体”符号,也就得出春秋《周易》文本里的某一个“六联体”符号(如以春秋《周易》文本以外的卦书进行卜筮,同样是这种方法,而得出六十四卦里的某一卦符号,也就得出某一卦了)。 如下转换方式: 七— 七— 八∧ 六∧(x) 八∧ 八∧ (揲数)(《观》里的“符号”) 通过揲蓍之法,即通过“十八变”推衍出“七、七、八、六、八、八”这六个数字,我们给这些数字命名为“揲数”,即揲蓍推衍之数。再把“揲数”转换成卦符号,就得出所谓的某一卦来。 春秋时期还没有在卜筮符号上附阴阳之说,但在筮法上可以分奇偶数字来规定转换成某卦符号里的两种基础符号。即使春秋时期对数字还没有的奇偶之说,应知道数字里的单双之分,就以数字里的单双之数转换成某卦符号里的两种基础符号,一样能得出“六十四卦符号”里的某一卦符号来。 第二步,但是如何得出春秋《周易》文本里的所谓某卦里的某一繇辞呢?我们已知春秋《周易》文本是以“六联体”符号及《周易》里的名称做为每“卦”里的繇辞的“繇称”。如春秋《周易》文本中《观》的结构形式是: (每个()里是一个六联体符号,因打不出故以括号代替) ()《观》:盥而不荐,有孚顒若。 ()益:童观,小人无咎,君子吝。 ()涣:闚观,利女贞。 ()渐:观我生进退 ()否:观国之光,利用宾于王 ()剥:观我生,君子无咎 ()比:观其生,君子无咎 春秋《周易》文本被史巫用于筮卜,以《周易》里的文辞改做“繇辞”,而比类联想附会人事吉凶。每卦里的“繇称”(或称“繇题”)就是以每卦里的卦画符号从初画基础符号变起而得出另一卦画符号,来做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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