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卦筮法源流考》(十) (第4/4页)
可立国君这事并不是小事,掌握卫国政权的孔成子想到单依托梦之说恐难服众,还得以通神的占筮让"神示"谁做国君,才好堵人口实。于是孔成子就用《周易》来占筮这事。占筮前,孔成子祝告说:“元希望享有卫国,主持国家。”占筮的结果是得到了《屯》。孔成子又祝告说:“我还是想立孟絷,希望能得到神灵的允许。”结果得到的《屯》之《比》。 孔成子就把占筮的结果拿给史朝看,史朝说:‘元亨,即元将享国,又何疑焉?’孔成子说:‘元,不是说长子吗?’史朝回答孔成子说:‘康叔为元取名,就可以说是长者了。孟絷不能叫做长者,他不能列为宗主。繇辞说:利建侯。嫡子嗣位则吉利,还建立什么侯?立侯就不是嗣位。两次卦像都是那么说的,您还是立元为好。康叔命令了我们,两次卦像又告诉了我们。占筮和梦境又相吻合,这是周武王所经历过的,为什么不听从呢?腿脚有毛病的人,只能待在家里闲居。国君要主持国家,亲临祭祀,奉养百姓,事奉鬼神,要参加朝觐和诸侯会见,又哪里能够闲居呢?各人应按照他所有利的方面去做,不也可吗?’ 两人最终达成了一致意见,决定废长立幼,拥立公子元为君,是为卫灵公。这一年冬十二月,卫人安葬了卫襄公。” 孔成子和史朝想废长立幼,并借机安排好官二代。又是托梦,又是占筮,只不过是找借口罢了。 而此处记载的卦例应是两卦例,即问“元”时,占筮出的是《屯》,但没有说是个不变的卦。如后人认为的不变之卦称“八”。这里没有出现“屯之八”的称法。第二次是问“挚”,筮出的是《屯》之《比》。从太史朝解卦的说法:两卦都一样,出现“利建侯”。“两卦”说法,不是指《屯》与《比》两卦,因《比》卦里没有“利建侯”的字眼。而《屯》卦里才有“利建侯”的说法。“两卦”之说是指两次占筮出现的两卦。故此卦例中出现的《屯》之《比》不是变卦筮法,而是“变繇”筮法。“比”是《屯》卦里的第一繇题,此繇题里的繇辞里也有“利建侯”。 总之,占卜是个借口。以春秋《周易》文本里的文辞,来附会所问的人事吉凶,无疑形同于胡说八道而已。 第十是《左传·昭公十二年》:“南蒯枚筮之,遇《坤》之《比》。曰:‘黄裳元吉。’以此为大吉也,示子服惠伯,曰:‘即欲有事,何如?’惠伯曰:‘吾尝学此矣,忠信之事则可,不然必败。外强内温,忠也。和以率贞,信也。故曰‘黄裳元吉。’黄,中之色也。裳,下之饰也。元,善之长也。中不忠,不得其色。下不共,不得其饰。事不善,不得其极。外内倡和为忠,率事以信为共,供养三德为善,非此三者弗当。且夫《易》,不可以占险,将何事也?且可饰乎?中美能黄,上美为元,下美则裳,参成可筮。犹有阙也,筮虽吉,未也。” 此例中的“坤之比”。《比》则是春秋《周易》文本中《坤》里的第五繇题。而此卦例中:“坤之比。曰:‘黄裳元吉’,正是春秋《周易》文本里《坤》卦中排第五的繇辞。即“黄裳元吉”。而今本《周易·坤》卦中的第五爻辞,一样是“黄裳元吉”,只是以“六五”为爻题。 此例占筮出《坤》卦里的这一繇辞,就以此来断吉凶。南蒯通过得出的“黄裳元吉”,就认为自己所想干的事情,也就大吉大利了。而子服惠伯则不那么认为。子服惠伯却有另一凡的认识来解读《周易》,认为“易不可占险”。即认为有德行者可占,而无德行者,就是占出的是吉卦,也不会是吉的结果。这是一种对占筮附条件的认识而已。实乃是自西周倡导的“以德配天”的神学观念的反映,即“天人感应”的天命思想的表现。 总之,这一筮例虽以春秋《周易》文本筮之,已把春秋《周易》文本当成卜筮之书而用。而解筮时只采用以《比》繇题里的一句繇辞为“天机密码”来附会所占问之事上的吉凶,而没有用八卦取象来联想、附会人事上的吉凶。周易归来的周易哲学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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